專業服務

協助學研團隊鏈結國內產業界、學術界及法人機構

創業育成

進駐空間以開發高階醫療器材及複合醫療器材產品之研發團隊為優先培育對象。

廠商進駐申請

進駐資格

  • - 經生醫商品化中心-醫療器材領域遴選作業,取得國科會育苗計畫或經濟部業界A+淬鍊等計畫經費補助研發團隊。
  • - 經生醫商品化中心-醫療器材領域召開專家審查會議審查通過之研發團隊(3年內成立之新創公司或生醫廠商創新產品研發部門)。

申請方式

一、申請進駐團隊/廠商應備資料:

  • 1、研發團隊基本資料表一份。
  • 2、研發暨營運計畫書一份並提供電子檔一份。
  • 3、公司登記相關證明影本一份。
  • 4、公司最近二年之財務報告與稅捐機關納稅證明文件一份,當年創立之新公司及自然人則免。
  • 5、安全衛生與污染管理表一份。
  • 6、空間使用申請表一份。

二、送件方式

於信封上註明「申請進駐文件」,函送或親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台灣儀器科技研究中心」(302 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8號2樓)。

審查重點

一、進駐空間專家審查會議

於確認研發團隊上述申請應備資料完整性後,由生醫商品化中心-醫療器材領域召開『進駐空間專家審查議』,審查重點如下:
  • 1、主力技術與產品是否具備市場發展潛力及市場需求。
  • 2、產品開發期程及技術目標是否具可行性。
  • 3、經營團隊與財務規劃是否健全。
(申請之研發團隊須於會議中進行15分鐘簡報並接受委員提問)

二、進駐團隊環安衛審查會議

由儀科中心召開『研發團隊進駐生醫研發大樓環安衛審查會議』,確認團隊/廠商所提安全衛生與汙染管理表內容。

退駐

一、完成營運計畫目標、契約期滿或因實際需要提前退駐之研發團隊,應於期限屆滿3個月前以書面通儀科中心辦理退駐或提出續租申請。退駐者應配合提供進駐空間管理單位追蹤其後續3年之營運狀資料,進駐期間所製作之研發團隊相關資料需提供進駐空間管理單位對外宣傳使用。

二、研發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生醫商品化中心醫材團隊與儀科中心審議決議後,得提前終止合約,並限期遷出:

  • 1、申請進駐項目與實際營業項目不符。
  • 2、逾期未繳交依約應繳之費用,將自履約保證金扣抵,履約保證金不足扣抵時,研發團隊應於接獲知5日內遷出。
  • 3、違反契約約定或本院儀器科技研究中心相關規定,經書面通知仍未見改善。
  • 4、其他重大違規事項。

進駐育成空間

 

實驗室

 

辦公室

 

會議室

 

腦力激盪廳

廠商進駐收費標準

以實際租用面積每月每坪新台幣1,000元計收,水、電費等另外收取,收費標準得適時公告調整之。